必一運動(B·SPORT)

2025年3月國際認證資訊之信息技術音視頻通訊類產品篇(圖1)

  國家通信管理局 (ENACOM) 根據第1188/2024號決議分配固定衛星服務的新頻段

  1. 將71-76 GHz頻段分配給主要類別的衛星固定業務 (空對地),將81-86 GHz頻段分配給主要類別的衛星固定業務 (地對空)。

  2. 規定在根據第1條分配給固定衛星業務的頻段內,業務保護和頻率共享將按照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通訊規則和建議書、CITEL建議書和其他適用于此事項的國家和國際規則的規定進行調整。

  第772號決議是ANATEL于1月22日發布的新標準,廢除了舊的第759號決議。它于2025年2月3日生效。

  該標準是巴西頻段分配、目的地和分布的計劃,它定義了巴西每個頻段的應用和業務,類似于FCC 2.106。

  第772號決議帶來了一些頻段的分配和使用的實施和變化,只有在第680號決議的技術規格表中定義的具有替代發射限值的受限輻射設備可用的無線電頻段中的一些頻段的變化。

  然而,這些變化只影響部分頻段,并且絕大多數是很少使用的頻段,而沒有改變測試技術要求。因此,WWAN,WLAN,藍牙,Zigbee,LoRa和許多其他將不會受到影響。

  近期ANATEL發布了新的2105法案。該法規更新了WWAN設備的技術要求,修訂了法案3151 (ETA (WWAN) 設備的技術要求,除了移動電線 (移動電話的技術要求)。本法將于2025年8月13日生效。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須透過 NTRA 數字服務平臺進行國際行動裝置標識符 (IMEI) 注冊

  埃及國家電信管理局 (NTRA) 要求從2025年1月1日起通過 NTRA 數字服務平臺進行國際移動設備識別碼 (IMEI) 注冊。2025年1月18日,NTRA 向手機制造商和進口商發送了指示,以方便在數字服務平臺上進行 IMEI 注冊。

  2025年1月1日,印度通信工程中心 (TEC) 發布通知,宣布以下產品在MTCTE規范下可豁免提交測試報告,豁免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或另行通知為止。

  TEC正式公布電信設備的強制性檢測和認證(MTCTE)第VI期的生效日期及其涵蓋的產品清單

  2025年3月4日,印度電信工程中心 (TEC) 正式公布電信設備的強制性檢測和認證(MTCTE)第VI期的生效日期及其涵蓋的產品清單。這一新階段將從2025年8月24日起強制實施。在此日期之后,未經MTCTE批準,OEM制造商將不允許進口,銷售或分銷這類電信設備

  印度尼西亞對自2025 年 6 月 2 日起對影音類產品實施強制SNI認證

  印度尼西亞工業部頒布了新法規,根據工業部長關于強制實施印度尼西亞音訊視頻國家標準的 2024 年第 75 號法規,要求印度尼西亞音視頻設備國家標準- SNI IEC-62368-1:2014取代之前的法規。

  印度尼西亞發布 2025 年第 2 號通訊與數字部長 DJID 條例,許可RLAN/SRD頻段

  印度尼西亞通信和數字部 (KOMDIGI) 發布了2025年第2號部長法令,根據RLAN(5925-6425MHz)/SRD 設備的類別許可證和技術標準規范無線日正式實施。 此次更新旨在為在印度尼西亞按類別許可證運營的電信和無線電頻率設備提供更明確的技術和操作指南。

  MIC對于修改《終端設施規定》中規定的絕緣電阻規定已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總務省 (MIC) 修改《終端設施規定》中規定的絕緣電阻規定,以符合現行國際標準 IEC62368,已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此外,針對與電信線路設施 (網絡) 互連使用的終端設備,對符合性標志的終端設備的技術標準分類將從A至F六類重新組織為G、H、P和Q四類。

  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所 (SIRIM) 于2025年2月10日宣布,從2025年7月10日起,支持IPv6和LTE蜂窩設備的產品的新型批準申請和證書更新將強制要求提供IPv6報告。IPv6的本地測試實驗室現在是能滿足測試的,因此IPv6設備的臨時批準將于2025年7月10日結束,不會延期。

  墨西哥聯邦電信協會 (IFETEL) 于2025年2月7日發布IFT-016-2024條例,概述在30 MHz至3 GHz范圍內使用頻段的低功率無線電通信設備 (LPD) 的規格、限制和測試方法。

  該法規將于2025年11月4日開始強制,屆時認證機構 (CBs) 和測試實驗室可以進行符合性評估,只要它們具有IFT或具有相應IFT授權的認可機構所需的認可。

  摩洛哥ANRT于2025年1月20日公布了一項新的核準決定,主要修改如下:

  對于標簽大小、字體和文本大小沒有具體的說明。標簽以清晰、易讀、不可磨滅的方式貼在設備上。如果由于設備的尺寸而無法進行此類操作,則可以將其貼在隨附的文件上,在其包裝上或通過電子標簽允許查看。

  對于任何批準或授權設備,其發射功率大于20 mW, 且使用時距離用戶蕞多20厘米時, 必須在設備或隨附文件 (用戶說明、用戶手冊等) 或其包裝或要顯示的電子標簽內容 (如存在) 上以清晰易讀的方式標明比吸收率 (SAR) 的信息,作為主要技術特征。這項義務從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韓國發布《簡易無線電臺、太空站、地球站、無線電波探測及其他無線電設備用無線電設備技術標準》修正案草案

  [法規草案] 本草案規定了在11GHz至14GHz頻段內運作在1100公里至1300公里高度之間的低軌道衛星通訊地球站無線電設備的技術要求。它是為了低軌道衛星通訊服務無線電波的安全使用以及保護人類的健康或安全。

  [法規草案] 韓國技術和標準局 (KATS) 于2025年2月10日發布草案,以修訂電氣用品安全標準,并就修訂目的及主要內容,事先聽取業界及公眾意見。

  1. 修改原因: 更新安全標準以符合國際電氣用品安全管理公約 (WTO/TBT、IECEE)

  韓國延后實施行動和智能型裝置的充電和數據傳輸方法的USB Type-C技術法規

  2024年11月8日韓國科學與信息通訊技術部 (MSIT) 公布關于廣播和通訊設備 (包括行動和智能型裝置) 充電和數據傳輸方法的USB Type-C技術法規,共有13項裝置在連接充電或同時充電和數據傳輸時必須配備 USB Type-C并符合RRA SDoC認可。原定前12項產品預計2025年2月14日起實施,第13項筆電預計2026年4月起實施,但該規定將延期執行,待韓國無線電研究所RRA進一步通知。

  [法規草案] 新法規一旦獲得批準并實施,它將取代現行的 30/2011/TT-BTTTT 號通函。